通风工程系统调试
1.1.1 通风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说明:通风工程完工后,为了使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规定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它包括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两大内容。这是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规定。其中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还可分为子分部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及整个分部工程系统的平衡与调整。
1.1.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成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检查数量:第1款按风机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第2、3、4款全数检查;第5款按系统中风阀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用声级计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通风工程系统设备的单机运转,应达到的主控制项目及要求。
1.1.3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达到的主要控制项目及要求。
1.1.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楼层。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说明:通风工程中的防排烟系统是建筑内的安全保障救生设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和消防备的验收规定。属于强制性条文。
2.1.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填料汇漏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不应大于5mL/h;
2 风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3 风机盘管机组的三速、温控开关的动作应正确,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检查数量:第1、2款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第3款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试运转记录。
说明:本条文对通风设备单机试运转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2.1.2 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
2 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3 湿式除尘器的供水与排水系统运行应正常。
说明:本条文对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通风设备工程系统安装
1.2.1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
2 叶轮旋转应平稳,停转后不应每次停留在同一位置上;
3 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通风机安装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工程现场对风机叶轮安装的质量和平衡性的检查,最有效、粗略的方法就是盘动叶轮,观察它的转动情况和是否会停留在同一个位置。
1.2.2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说明:为防止由于风机对人的意外伤害,本条文对通风机转动件的外露部分和敞口作了强制的保护性措施规定。
1.3.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的规定,叶轮转子与机壳的组装位置应正确;叶轮进风口插入风机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的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或为叶轮外径值的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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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组装的轴流风机叶片安装角度应一致,达到在同一平面内运转,叶轮与筒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
3 安装隔振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高度误差应小于2mm;
4 安装风机的隔振钢支、吊架,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或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本条文对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和隔振支架安装的验收质量作出了规定。为防止隔振器移位,规定安装隔振器地面应平整。同一机座的隔振器压缩量应一致,使隔振器受力均匀。
安装风机的隔振器和钢支、吊架应按其荷载和使用场合进行选用,并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以防造成隔振器失效。
通风风管工程系统安装
风管制作
1.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工程中,使用的金属、非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或风道的加工、制作质量的检验与验收。
说明: 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工程中所使用的金属与非金属风管,其加工和制作质量都应符合本章条文的规定,并按相对应条文进行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1.1.2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风管的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说明:风管应按材料与不同分部项目规定的加工质量验收,一是要按风管的类别,是高压系统、中压系统,还是低压系统进行验收;二是要按风管属于哪个子分部进行验收。
1.1.3 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按设计图纸与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中所选用的外购风管,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验证,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
说明:风管验收的依据是本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一般情况下,风管的质量可以直接引用本规范。但当设计根据工程的需要,认为风管施工质量标准需要高于本规范的规定时,可以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此时,施工单位应按较高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按照高标准验收。目前,风管的加工已经有向产品化发展的趋势,值得提倡。作为产品(成品)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或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验证,以证明所提供风管的加工工艺水平和质量。对工程中所选用的外购风管,应按要求进行查对,符合要求的方可同意使用。
1.1.4 通风管管道规格的验收,风管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风道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通风管道的规格按照表1.1.4-1、表1.1.4-2的规定。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风管的规格尺寸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建筑风道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风管板材的厚度较薄,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对风管的截面积影响很小,且与风管法兰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可相匹配。建筑风道的壁厚较厚,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可以正确控制风道的内截面面积。
条文对圆形风管规定了基本和辅助两个系列。一般送、排风及通风系统应采用基本系列。除尘与气力输送系统的风管,管内流速高,管径对系统的阻力损失影响较大,在优先采用基本系列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辅助系列。本规范强调采用基本系列的目的是在满足工程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实行工程的标准化施工。
对于矩形风管的口径尺寸,从工程施工的情况来看,规格数量繁多,不便于明确规定。因此,本条文采用规定边长规格,按需要组合的表达方法。
1.1.5 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其类别划分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说明: 本条文规定了通风工程中的风管,应按系统性质及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等级,即低压系统、中压系统与高压系统。不同压力等级的风管,可以适用于不同类别的风管系统,如一般通风、通风和净化通风等系统。这是根据当前通风工程技术发展的需要和风管制作技术水平状况而提出的。
1.1.6 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
说明: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优良的抗防腐蚀性能主要依靠这层保护薄膜。如果采用电焊或气焊熔焊焊接的连接方法,由于高温不仅使焊缝处的镀锌层被烧蚀,而且会造成大于数倍以上焊缝范围板面的保护层遭到破坏。被破坏了保护层后的复合钢板,可能由于发生电化学的作用,会使其焊缝范围处腐蚀的速度成倍增长。因此,规定镀锌钢板及含有各类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采用破坏保护层的熔焊焊接连接方法。
1.1.7 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说明:本条文对风管密封的要点内容,从材料和施工方法上作出了规定。
1.2 主 控 项 目
1.2.1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1.2.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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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1.2.2 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1.2.2-1或表1.2.1-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1.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1.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1.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
1.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说明: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是指建筑物局部起火后,仍能维持一定时间正常功能的风管。它们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建筑物内的风管,需要具有一定时间的防火能力,这也是近年来,通过建筑物火灾发生后的教训而得来的。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防火功能的正常发挥,规范规定了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密封垫料不仅必须为不燃材料,而且其耐火性能还要满足设计防火等级的规定。
1.2.4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P0.65
中压系统风管 QM≤0.0352P0.65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通风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说明:风管的强度和严密性能,是风管加工和制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必须达到。风管强度的检测主要检查风管的耐压能力,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的性能。验收合格的规定,为在1.5倍的工作压力下,风管的咬口或其他连接处没有张口、开裂等损坏的现象。
风管系统由于结构的原因,少量漏风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量的漏风,则会影响整个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能源的大量浪费。因此,本条文对不同系统类别及功能风管的允许漏风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允许漏风量是指在系统工作压力条件下,系统风管的单位表面积、在单位时间内允许空气泄漏的最大数量。这个规定对于风管严密性能的检验是比较科学的,它与国际上的通用标准相一致。条文还根据不同材料风管的连接特征,规定了相应的指标值,更有利于质量的监督和应用。
1.2.6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1.2.6-1或表1.2.6-2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应设有螺孔。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无法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表1.2.1-1 金属圆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7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
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中、高压风管大于1.0㎡,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 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圆形风管与矩形风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的范围和基本质量要求。当圆形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管段长度不大于1250mm,但总表面积已大于4m2时,均应采取加固措施。矩形风管当边长大于等于630mm或保温风管边长大于等于800mm,且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管段长度不大于1250mm,但单边平表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为1.0 m2)时,也均应采取加固措施。条文将风管的加固与风管的口径、管段长度及表面积三者统一考虑是比较合理的,且便于执行,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在我国,非规则椭圆风管也已经开始应用,它主要采用螺旋风管的生产工艺,再经过定型加工而成。风管除去两侧的圆弧部分外,另两侧中间的平面部分与矩形风管相类似,故对其的加固也应执行与矩形风管相同的规定。
1.2.8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一般应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
检查数量:其他形式的弯管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了降低风管系统的局部阻力,本条文对不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外同心弧形弯管,其平面边长大于500mm的,作出了必须加设弯管导流片的规定。它主要依据为《全国通用通风管道配件图表》矩形弯管局部阻力系数的结论数据。
1.3.1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1.3.1-1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应大于3°;
表1.3.1-1 圆形弯管曲率半径和最少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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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3 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4 焊接风管的焊缝应平整,不应有裂缝、凸瘤、穿透的夹渣、气孔及其他缺陷等,焊接后板材的变形应矫正,并将焊渣及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通风口与通风工程按制作数量10%抽查,不得少于5件;净化通风工程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是对金属风管制作质量的基本规定,应遵照执行。
1.3.2 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的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2 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3 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内侧满焊、外侧间断焊形式,风管端面距法兰接口平面不应小于5mm。
当风管与法兰采用点焊固定连接时,焊点应融合良好,间距不应大于100mm;法兰与风管应紧贴,不应有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是对金属法兰风管的制作质量作出的规定。验收时应先验收法兰的质量,后验收风管的整体质量。
1.3.3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接口及连接件,应符合要求.
2 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开头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
薄钢板法兰的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相匹配;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3 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加工插口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其允许偏差为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压倒长度不应小于20mm;
4 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的铆固,应紧密、无孔洞。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净化通风工程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是对金属无法兰风管的制作质量作出的规定。金属无法兰风管与法兰风管相比,虽在加工工艺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对其整体质量的要求应是相同的。因此本条文只是针对不同无法兰结构形式特点的质量验收内容,进行了叙述和规定。
1.3.4 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加固可采用楞筋、立筋、角钢(内、外加固)、扁钢、加固筋和管内支撑等形式
2 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板面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3 角钢、加固筋的加固,应排列整齐、均匀对称,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角钢、加固筋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间隔应均匀,不应大于220mm;两相交处应连接成一体;
4 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的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950mm;
5 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其长度大于1250mm时,还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金属风管的单咬口缝,还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检查数量:按制作数量抽查10%,净化通风系统抽查20%,均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测试记录,进行装配试验,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本条文是对风管加固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1.1 本章适用于通风工程中风口、风阀、排风罩等其他部件及消声器的加工制作或产成品质量的验收。
2.1.2 一般风量调节阀按设计文件和风阀制作的要求进行验收。
本节规定了通风工程中风管部件验收的一般规定。风管部件有施工企业按工程的需要自行加工的,也有外购的产成品。按我国工程施工发展的趋势,风管部件以产品生产为主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为此,本条文规定对一般风量调节阀按制作风阀的要求验收,其他的宜按外购产成品的质量进行验收。一般风量调节阀是指用于系统中,不要求严密关断的阀门,如三通调节阀、
2.2.1 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的手轮或扳手,应以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关闭,其调节范围及开启角度指示应与叶片开启角度相一致。
用于除尘系统间歇工作点的风阀,关闭时应能密封。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手动操作、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是对一般手动调节风阀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作出的规定。
2.2.2 电动、气动调节风阀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说明:本条文强调的是对调节风阀电动、气动驱动装置可靠性的验收。
2.2.3 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说明:防火阀与排烟阀是使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救生系统,其质量必须符合消防产品的规定。
2.2.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规格,观察检查。
说明:防爆风阀主要使用于易燃、易爆的系统和场所,其材料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故在验收时必须严格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2.3.1 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应牢固,启闭应灵活,法兰应与相应材质风管的相一致;
2 叶片的搭接应贴合一致,与阀体缝隙应小于2mm;
3 截面积大于1.2㎡的风阀应实施分组调节。
检查数量:按类别、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手动操作,尺量、观察检查。
2.3.2 止回风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闭灵活,关闭时应严密;
2 阀叶的转轴、铰链应采用不易锈蚀的材料制作,保证转动灵活、耐用;
3 阀片的强度应保证在最大负荷压力下不弯曲变形;
4 水平安装的止回风阀应有可靠的平衡调节机构。
检查数量:按类别、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手动操作试验与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2.3.3 插板风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壳体应严密,内壁应作防腐处理;
2 插板应平整,启闭灵活,并有可靠的定位固定装置;
3 斜插板风阀的上下接管应成一直线。
检查数量:按类别、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手动操作,尺量、观察检查。
2.3.4 三通调节风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杆或手柄的转轴与风管的结合处应严密;
2 拉杆可在任意位置上固定,手柄开关应标明调节的角度;
3 阀板调节方便,并不与风管相碰擦。
检查数量:按类别、批分别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手动操作试验。
说明:按不同种类的风阀,对其制作质量进行了规定,以便于验收。
2.3.5 风量平衡阀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类别、批分别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说明:风量平衡阀是一个精度较高的风阀,都由专业工厂生产,故强调按产品标准进行验收。
2.3.6 矩形弯管导流叶片的迎风侧边缘应圆滑,固定应牢固。导流片的弧度应与弯管的角度相一致。导流片的分布应符合设计规定。当导流叶片的长度超过1250mm时,应有加强措施。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弯管内设导流片可起到降低弯管局部阻力的作用。导流片的加工可以有多种形式和方法。现在已逐步向定型产品方向发展,故条文强调的是不同材质的矩形风管应用性能相同,而不是规定为同一材质。导流片置于矩形弯管内,迎风侧尖锐的边缘易产生噪声,不利于在系统中使用。导流片的安装可分为等距排列安装和非等距排列安装两种。等距排列的安装比较方便,且符合产品批量生产的特点;非等距排列安装需根据风管的口径进行计算,定位、安装比较复杂。另外,矩形弯管导流片还可以按气流特性进行全程分割。根据以上情况,条文规定导流片在弯管内的分布应符合设计比较妥当。
风管系统安装
3.1.1 本章适用于通风工程中的金属和非金属风管系统安装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3.1.2 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下道工序。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以主、干管为主。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检测。
3.1.3 风管系统吊、支架采用膨胀螺栓等胀锚方法固定时,必须符合其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
说明:本节仅对风管系统安装通用的施工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风管系统严密性的检验和测试,风管吊、支架膨胀螺栓锚固的规定等。工程中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是一桩比较困难的工作。如一个风管系统常可能跨越多个楼层和房间,支管口的封堵比较困难,以及工程的交叉施工影响等。另外,从风管系统漏风的机理来分析,系统末端的静压小,相对的漏风量亦小。只要按工艺要求对支管的安装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就能比较有效地控制它的漏风量。因此,在第6.1.2条中明确规定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为主、干管为主。
3.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对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3.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规定了风管系统工程中必须遵守的强制性项目内容。如不按规定施工都会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因此必须遵守。
3.2.4 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2 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 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说明:规定了风管系统中一般部件安装应验收的主控项目内容。
3.2.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说明:防火空、排烟阀的安装方向、位置会影响阀门功能的正常发挥,故必须正确。防火墙两侧的防火阀离墙越远,对过墙管的耐火性能要求越高,阀门的功能作用越差,故条文对此作出了规定。
3.2.6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与规范的规定。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
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检,抽检第为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
系统风管严密性检验的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则视为通过;如有不合格时,则应再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检查数量:按条文中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严密性测试。
说明:规定了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密性的检测。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测试,是根据通风工程发展需要而决定 ,它与国际上技术先进国家的标准要求相一致。同时,风管系统的漏量测试又是一件在操作上具有一定难度的工作。测试需要一些专业的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还需要对系统中的开口进行封堵,并要与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其他工种施工相协调。因此,本规范根据我国通风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将工程的风管系统严密性的检验分为三个等级,分别规定了抽检数量和方法。
高压风管系统的泄露,对系统的正常运行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应进行全数检测。
中压风管系统大都为低级别的净化通风系统、恒温恒湿与排烟系统等,对风管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应进行系统漏风量的抽查检测。
低压系统在通风工程中占有最大的数量,大都为一般的通风、排气和舒适性通风系统。它们对系统的严密性要求相对较低,少量的漏风对系统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太大,不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现场系统的漏风量测定,宜采用严格施工工艺的监督,用附录A规定的漏光方法来替代。在漏光检测时,风管系统没有明显的、众多的漏光点,可以说明工艺质量是稳定可靠的,就认为风管的漏风量符合规范的规定要求,可不再进行漏风量的测试。当漏光检测时,发现大量的、明显的漏光,则说明风管加工工艺质量存在问题,其漏风量会很大,那必须用漏风量的测试来进行验证。
3.2.9 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核对检查。
说明:手动密闭阀是为了防止高压冲击波对人体的伤害而设置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
3.3.1 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
2 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 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5 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6 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7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风管系统安装中基本质量的验收要求作出了规定。如现场安装的风管接口、返弯或异径管等,由于配置不当、截面缩小过甚,往往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以连接风机和通风设备处的接口影响最为严重。
3.3.2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
2 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3 薄钢板法兰形式风管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
150mm,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4 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按类别对无法兰连接风管安装中基本的质量验收要求作出了规定。
3.3.3 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小坡度和水平管应尽量短。
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系统风管安装的位置、水平度、垂直度等的验收要求,作出了规定。对于暗装风管的水平度、垂直度、条文没有作出量的规定,只要求“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这不是降低标准,而是从施工实际出发,如果暗装风管也要求其横平竖直,实际意义不大,况且在狭窄的空间内,各种管道纵横交叉,客观上也很难做到。
3.3.4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 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 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 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6 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
风管或通风设备使用的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调整。
7 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非金属、复合材料、集中式真空吸尘风管系统安装基本质量的验收要求作出了规定。
3.3.5 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持严密。
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时,宜设独立支、吊架。
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
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风管系统中各类风阀安装质量的验收要求作出了规定。
3.3.6 风帽安装必须牢固,连接风管与屋面或墙面的交接处不应渗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对风管系统中风帽安装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牢固和不渗漏)作出了规定。
3.3.7 排、吸风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排列整齐,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风管系统中风罩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3.3.8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
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
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不少于5件和2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对风管系统中风口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风口安装质量应以连接的严密性和观感的舒适、美观为主。
防腐与绝热工程系统安装
1.1.1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对其难燃性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查数量:按批随机抽查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材料合格证,并做点燃试验。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通风工程系统风管和管道使用的绝热材料,必须是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为可燃材料。从防火的角度出发,绝热材料应尽量采用不燃的材料。但是,从绝热的使用效果、性能等诸条件来对比,难燃材料还有其相对的长处,在工程中还占有一定的比例。难燃材料一般用易燃材料作基材,采用添加阻燃剂或浸涂阻燃材料而制成。它们的外型与易燃材料差异不大,很易混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发生过通风工程中绝热材料被引燃后造成恶果。为此,条文明确规定,当工程绝热材料为难燃材料时,必须对其难燃性能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准使用。
1.1.2防腐涂料和油漆,必须是在有效保质期限内的合格产品。
检查数量:按批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材料合格证。
说明:防腐涂料和油漆都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期限后,其性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工程中当然不得使用过期的和不合格的产品。
1.1.3在下列场合必须使用不燃绝热材料:
1 电加热器前后800mm的风管和绝热层;
2 穿越防火隔墙两侧2m范围内风管、管道和绝热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材料合格证与做点燃试验。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电加热器前后800mm和防火墙两侧2m范围内风管的绝热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电加热器可能引起绝热材料的自燃和杜绝邻室火灾通过风管或管道绝热材料传递的通道。
1.1.4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当采用非闭孔性绝热材料时,隔汽层(防潮层)必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规定了通风冷媒水系统的管道,当采用通孔性的绝热材料时,隔汽层(防潮层)必须完整、密封。通孔性绝热材料由疏松的纤维材料和空气层组成,空气时热的不良导体,两者结合构成了良好的绝热性能。这个性能的前提条件是要求空气层为静止的或流动非常缓慢。所以,使用通孔性绝热材料作为绝热材料时,外表面必须加设隔汽层(防潮层),且隔汽层应完整,并封闭良好。当使用于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时,隔汽层的开口之处与绝热材料内层的空气产生对流,空气中的水蒸汽遇到过冷的管道将被凝结、析出。凝结水的产生将进一步降低材料的热阻,加速空气的对流,随着时间的推迟最终导致绝热层失效。
1.2 一般项目
1.2.1 喷、涂油漆的漆膜,应均匀、无堆积、皱纹、气泡、掺杂、混色与漏涂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面积检查1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工程油漆施工质量的基本质量 要求作出了规定。
1.2.2各类通风设备、部件的油漆喷、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的功能使用。
检查数量:按数量检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通风工程施工中,一些通风设备或风管与管道的部件,需要进行油漆修补或重新涂刷。在操作中不注意对设备标志的保护与对风口等的转动轴、叶片活动面的防护,会造成标志无法辨认或叶片粘连影响正常使用等问题。故本条文作出了规定。
1.2.3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查数量:按数量检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风管部件绝热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4绝热材料层应密实,无裂缝、空隙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应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允许偏差为10mm。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连缝应顺水。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部件、阀门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钢丝刺入保温层、尺量。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工程中绝热层施工的拼接和厚度控制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5风管绝热层采用粘结方法固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剂的性能应符合使用温度和环境卫生的要求,并与绝热材料相匹配;
2 粘结材料宜均匀地涂在风管、部件或设备的外表面上,绝热材料与风管、部件及设备表面应紧密贴合,无空隙;
3 绝热层纵、横向的连缝,应错开;
4 绝热层粘贴后,如进行包扎或捆扎,包扎的搭连处应均匀、贴紧;捆扎的应松紧适度,不得损坏绝热层。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料合格证。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工程的绝热,采用粘接方法固定施工时,为控制其基本质量作出了规定。当前,通风工程绝热施工中可使用的粘接材料品种繁多,他们的理化性能各不相同。因此,我们规定粘接剂的选择,必须符合环境卫生的要求,并与绝热材料相匹配,不应发生熔蚀、产生毒气体等不良现象。对于采用粘接的部分绝热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可能发生分层、脱胶等现象。为了提高其使用的质量和寿命,可采用打包捆扎或包扎。捆扎的应松紧适度,不得损坏绝热层;包扎的搭接处应均匀、贴紧。
1.2.6风管绝热层采用保温钉连接固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钉与风管、部件及设备表面的连接,可采用粘接或焊接,结合应牢固,不得脱落;焊接后应保持风管的平整,并不应影响镀锌钢板的防腐性能;
2 矩形风管或设备保温钉的分布应均匀,其数量底面每平方米不应少于16个,侧面不应少于10个,顶面不应少于8个。首行保温钉至保温材料边沿的距离应小于120mm;
3 风管法兰部位的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的0.8倍;
4 有防潮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粘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粘胶带应牢固地粘贴在防潮面层上,不得有胀裂和脱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风管绝热层采用保温钉进行固定连接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采用保温钉固定绝热层的施工方法,其钉的固定极为关键。在工程中保温钉脱落的现象时有发生。保温钉不牢固的主要原因,有粘接剂选择不当、粘接处不清洁(有油污、灰尘或水汽等),粘接剂过期失效或粘接后未完全固化等。因此,条文强调粘接应牢固,不得脱落。
如果保温钉的连接采用焊接固定的方法,则要求固定牢固,能在数千克的拉力下不脱落。同时,应在保温钉焊接后,仍保持风管的平整。当保温钉焊接连接应用于镀锌钢板时,应达到不影响其防腐性能。一般宜采用螺柱焊焊接的技术和方法。
1.2.7绝热涂料作绝热层时,应分层涂抹,厚度均匀,不得有气泡和漏涂等缺陷,表面固化层应光滑,牢固无缝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绝热涂料时一种新型的不燃绝热材料,施工时直接涂抹在风管、管道或设备的表面,经干燥固化后既形成绝热层。该材料的施工,主要是涂抹性的湿作业,故规定要涂层均匀,不应有气泡和漏涂等缺陷。当涂层较厚时,应分层施工。
1.2.8当采用玻璃纤维布作绝热保护层时,搭接的宽度应均匀,宜为30~50mm,且松紧适度。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玻璃布保护层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9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10 管道绝热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产品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绑扎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段。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查阅施工记录。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水系统管道绝热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11 管道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绝热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2 立管的防潮层,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的缝口应朝向低端;纵向的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3 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m。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通风水系统管道绝热防潮层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12 金属保护壳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紧贴绝热层,不得有脱壳、褶皱、强行接口等现象。接口的搭接应顺水,并有凸筋加强,搭接尺寸为20~25mm。采用自攻螺丝固定时,螺钉间距应匀称,并不得刺破防潮层。
2 户外金属保护壳的纵、横向接缝,应顺水;其纵向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金属保护壳与外墙面或屋顶的交接处应加设泛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本条文仅对绝热层金属保护层金属保护壳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1.2.13冷热源机房内制冷系统管道的外表面,应做色标。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为了方便系统的管理和维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标识。
2.1.1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说明:本条文对应用于通风工程调试的仪器、仪表性能和精度要求作出了规定。
2.1.2 通风工程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
说明:本条文明确规定通风工程完工后的系统调试,应以施工企业为主,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配合。设计单位的参与,除应提供工程设计的参数外,还应对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监理、建设单位参加调试,既可起到工程的协调作用,又有助于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的验收。
对有的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工程系统调试的能力,则可以采用委托给具有相应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或施工企业。
2.1.3 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说明:本条文对通风工程的调试,作出了必须编制调试方案的规定。通风工程的系统调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调试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系统功能的实现。因此,本条文规定调试前必须编制调试方案,方案可指导调试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正确方法与进度实施调试。
2.2.1 通风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说明:通风工程完工后,为了使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规定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它包括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两大内容。这是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规定。其中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还可分为子分部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及整个分部工程系统的平衡与调整。
2.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成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检查数量:第1款按风机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第2、3、4款全数检查;第5款按系统中风阀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用声级计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2.2.3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楼层。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说明:通风工程中的防排烟系统是建筑内的安全保障救生设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和消防备的验收规定。属于强制性条文。
2.3.1 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
2 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3 湿式除尘器的供水与排水系统运行应正常。
说明:本条文对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的基本质量要求作出了规定。
2.3.4 通风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检查数量:按系统或监测系统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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