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的运行维护与检查
5.1.1 风机正常运行后,应按巡迥检查制度按时对风机进行全面检查。
5.1.2 风机运行应正常,各部无撞击和摩擦等杂音,用听针倾听机构内部有无异音。
5.1.3 轴承及电机温度是否有不正常的变化,其轴承及电机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温升不超过45℃,电机静止温度不过超过105℃,温升不超过65℃。
5.1.4 检查风机轴承及其它部位的振动情况有无变化。吸送风机及轴承振动不超过0.13mm,电机轴承振动不超过0.1mm,排粉机及其轴承振动不超过0.1mm,电机轴承振动不超过0.08mm。
5.1.5 机油润滑的风机应检查油位相常、油质良好,有无漏油部位,冷却水畅通。
5.1.6 地脚螺丝、防护罩、靠背轮牢固,不松动。
5.1.7 挡板传动装置完好,烟风道的支吊架完好,无断裂及开焊现象。
5.1.8 机壳及烟道严密,没有漏风、漏灰现象。
5.1.9 风机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动处理,处理不了的缺陷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并进行缺陷登记,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紧急停止电机及转机。
5.1.9.1 电机着火,冒烟或水淹。
5.1.9.2 发生需要立即停止电机及转机的人身事故。
5.1.9.3 轴承冒烟或不正常地升高超过80℃,采取措施无效时。
5.1.9.4 润滑设备故障,造成断油不能立即恢复时。
5.1.9.5 机械内部发生不正常的摩擦声和撞击声,有损坏设备的危险时。
5.1.9.6 设备发生剧烈振动或其它危及损坏设备时。
5.1.10 如需用事故按钮紧急停止转机时,应将事故按钮按下30秒钟才能松开,以防有人在操作盘强合,并将情况报告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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