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9.3.11条规定“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70℃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易熔片熔断,阀门在扭簧力作用下自动关闭,起到隔断防火分区间的风道,防止火焰漫延。关于安装在普通通风或空调系统风管中的70℃防火阀是否需要纳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监控,设计师们存在争论,认为需要监控的依据是国家建筑标注设计图集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该图集第19页“集中报警系统示例子”中有70℃防火阀进行监控。
不需要将普通风机或空调机组风管上的70℃防火阀纳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监控。因为该防火阀与风机或空调机组没有联动关系,当发生火灾时,普通风机和空调机组被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70℃防火阀的作用是防止有高温的烟气或火焰通过风管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或房间,只是一种被动的执行机构。对其监控起不到主动的反馈控制,也就是说,若当70℃防火阀应该动作时却因故拒动,此时后台的监控也对其爱莫能助,所以监控没有意义,反而浪费管线。
同样,国家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防火阀监控有具体的规定:“
4.5.4 送风口、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5.5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可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并未要求将70℃防火阀无需纳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监控。而国家标准图集仅具有参考意义,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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